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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常天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 2018-08-10 15:31
来源: 民政局

 市民政局关于常天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312日至611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常天朝同志任三门峡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常天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三审社报〔201858号)。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人事编制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5年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竞选未达到预期效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干部选拔程序、纪律、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长期空缺,影响工作开展。为更好地解决局属单位副科级干部选拔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多次沟通,并在征求事业单位负责人意见,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决定分期、分批次调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品德好、有能力、有干劲的年轻同志填充到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上。20183月,局已经草拟了《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方案》,但由于机构改革,人事编制冻结我局将在机构改革结束后重启科级干部选拔工作。 

(三)长期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积极研究制订局机关借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就借调事由、借调程序、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纪律等事项作出规定。对长期借调人员逐步调整,严格控制借调人员数量、借调时间,借调时间确需延长的,重新办理借调手续。被借调人员兼顾原单位工作,确保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关于局机关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会议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对审计查出的会议费报销不规范事项,经查阅档案文件,我们对能补齐手续的事项进行了补充完善。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三政办〔201442号),严格会议预算审批和会议费报销,完备会议费报销资料,做到会议预算审批表、会议通知和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资料齐全。

(二)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问题。今后,要切实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预算编制方法。二是完善预算编制,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务支出的审批审核,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

(三)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对无接待公函安排接待问题,我局从2016年以来已积极进行了整改。今后,我局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落实《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政〔20155号)和《中共三门峡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三民党〔201810号),做到事前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事中严格接待标准,事后完备报销资料。对没有接待通知或接待函的,一律不予接待,杜绝违规接待和超标准接待。报销公务接待费时做到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和财务票据等资料齐全。

(四)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国务院令第12号)和《三门峡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三财库〔201210号),今后,除按规定确需使用现金外,其他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帐,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和控制现金风险,避免大额现金支付行为。

(五)关于违规计提折旧问题。我局已对错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部分进行了纠正,其中,2014年至2016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850487.96元,2017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311894.75元,共计1162382.71元,已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账目调整。今后,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会计准则3——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关于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募捐办、市福利院无依据发放临时人员文明奖问题。市募捐办、市福利院已停发临时人员文明奖。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工资津贴补贴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无依据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同时,各单位要规范临时人员聘用办法和工资待遇标准。

(二)市救助站、市军干所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市军干所对部分经费支出不规范事项,已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针对该问题,市救助站、市军干所加强学习整改,今后,将加大票据审核力度,特别是注意做好票据所附清单的审核,保证票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市救助站、西军供站扩大范围列支出问题。市救助站、西军供站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列支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同时,我局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市募捐办、市军干所、西军供站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市募捐办、市军干所、西军供站加强学习整改,今后,将从严规范公务接待,做到事前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事中严格接待标准,事后完备报销资料。对没有接待通知或接待函的,一律不予接待,杜绝违规接待和超标准接待。报销公务接待费时做到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和财务票据等资料齐备。

(五)市募捐办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问题。市募捐办对长期往来账款正进行清查,已分别向业务往来单位发函处理相关事宜,下步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今后,市募捐办要加强财务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六)市军干所、市募捐办应记未记固定资产问题。市军干所、市募捐办已将未记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今后,要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安全。

(七)擅自出租国有资产、截留挪用财政收入问题。市老年护理中心已停止收取房租,由市救助站对其临街一楼房屋进行管理。按照《三门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三政办〔20127号)的规定,市救助站现正办理相关手续,将向社会公开招标后再行出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市救助站、市福利院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市救助站、市福利院通过组织学习,完善制度,提高了现金管理使用的安全责任意识。今后,将严格现金管理使用,避免大额现金支付行为,除规定确需使用现金外,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帐,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和控制现金风险

(九)市福利院不合规发票列支出问题。针对院内购置食材未取得正规发票,用白条列支院民生活费问题,市福利院已进行了整改,规范采购程序,加强票据管理,杜绝了白条列支现象。一是通过市场调查,与有意向的商家签订供货协议,为福利院提供食材供应,提供合规票据方可报销。二是制定了采购制度,成立质监小组、采购小组,规范了采购验收程序。

(十)市福利院无依据列支会费问题。福利院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一是2016年起已停止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支付会员费二是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支出核算三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晰预算支出范围,对财务支出实施规范化管理。

根据审计局指出的问题,我局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立行整改中提高了局系统的财务管理水平。下步,我局将加强审计结果运用,针对发现问题,持续加强整改,举一反三,组织指导全系统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效,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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