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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发布日期: 2012-11-12 17:07
来源: 民政局

 

近年来我市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近年来,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民政系统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紧紧围绕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力量办了一批解民忧、顺民意、得民心的大事实事,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保障等制度,在保民生、维民权、促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五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6亿元,保障人数达60.6万人次,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300元,增长了67%,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济。五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8亿元,保障人数达150.6万人次,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924元提高到1600元,提高了73%,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全覆盖。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生活得到妥善安置。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640元,增幅达76%;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740元,增幅达58%,均高于省定标准,五保集中供养率由20%提高到44%。

救灾应急能力不断提升,救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我们接连应对了严峻的2007年“7.29”、2010年“7.24”特大洪涝灾害以及雨雪冰冻、秋涝和干旱等灾害考验,组织了为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灾区捐赠活动。五年来,累计争取中央及省救灾资金1.98亿元,救济受灾群众21.7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3万余人次,累计帮助灾民恢复重建住房1万余户。

巩固完善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全市伤残军人伤残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提高1倍多,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近10倍,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提高到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