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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扎实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8-04 16:22
来源: 民政局

 


    一是明确政策,厘清需救助人员。要求做好灾民冬春期间临时生活救助,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农村养老保险等其他救助政策的衔接工作,不得将有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纳入需救助的受灾困难人员统计范围,也不得简单地将冬春期间确需提供临时生活救助的农村低保对象排斥在外。二是认真排查,澄清需救助底数。采取村级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复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村逐户认真调查摸底,掌握困难群众家庭成员、现有粮食、缺粮月份和数量,以及是否有自救能力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救助台账。三是积极主动,筹集救助物资。目前,中央和省下拨我市倒房重建资金2886万元,其中:中央下拨资金2414万元,省下拨资金472万元;全市已组织救灾面粉30万公斤、棉被6000条、棉衣4000套。近期,倒房重建资金及救灾物资将下拨各地,尽快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