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
感谢您的来信!目前,我市艾滋病患者生活定量补助标准为200元/人/月,由各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大王镇和阳店镇由灵宝市划归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2019年末,灵宝市民政局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正式交接艾滋病患者救助工作,并明确2019年大王、阳店两个乡镇的30名艾滋病患者定量补助资金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发放。截至目前,已发放成功16人,剩余14人由于银行卡号问题,未能发放成功。由于艾滋病患者信息涉密,经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后,仍无法与发放失败的14人取得联系。请符合条件且未领取到补助资金的救助对象,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民政科联系,联系电话:0398—2751139。
2020-05-28 17: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