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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状态--
补发离婚证编号0070253347
已回复
--信件内容--
--提问时间--
三门峡湖滨区民政局2018年11月30日由史苏梅女士补发的钟至钰离婚证编号0070253347,证明钟至钰2016年12月26日离婚,然而郑州市祭城派出所2018年12月3日常住人口登记表注明钟至钰是已婚,钟至钰持有三门峡市公安局2018年7月26日发出身份证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路三街坊17号楼1单元3号,她还有 郑州公安局2018年12月3日发布身份证住址郑州金水区龙翔四街2号院龙之梦社区1号。问题在哪?
2020-06-08 01:49:23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
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离婚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再婚,只要不是复婚,当事人可以申请补领以前的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没有监督和保管当事人婚姻证件的义务。所以钟至钰在2018年11月30日和2020年的1月20日两次到婚姻登记处补证,属婚姻登记处正常业务范围,无不当之处。
2020-06-10 11: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