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试行版)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6-08
标  题 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完成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民〔2022〕53号
发布时间 2022-06-08

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完成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推进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完成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任务的通知》(豫民文2022145精神,为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现就加快完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

为促进全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确保养老服务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请各地对照县级特困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结合本地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落实,加快投入使用,确保9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是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县级特困供养设施,要加快完善配套设施、配齐服务人员、完善相关手续,破解制约瓶颈,早日投入使用;二是正在建设的县级特困供养设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建成并运营三是义马市、渑池县2个县(市、区)尚未开工建设县级特困供养机构,请义马市民政局、渑池县民政局,针对未建原因和问题,研究拟定解决方案,经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加快组织实施。

二、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

2022年底前,现有乡镇敬老院要全部完成改造提升。市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上报情况,制定了改造提升三年计划。目前尚未完成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的义马市、湖滨区和卢氏县对照年初下达的工作责任目标,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三、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根据市民政局2022年初下发的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到2022年底,60%乡镇特困供养机构要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根据《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豫政〔202164号)精神,辖10(含10个)以上乡镇的县(市、区)至少转型2个,辖9(含9个)以下乡镇的至少转型1个。省定转型机构任务由各县(市、区)自行选择确定,抓紧跟进落实,加快改造提升,并将转型具体名单于2022628日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由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厅养老服务处,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成功转型,省厅草拟了《关于乡镇特困供养设施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级民政部门依照其基本原则进行转型。

四、农村互助养老典型案例

希望各级民政部门在加快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村里办得起、政府扶得起、农民住得起、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实践,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适时调整方式方法和支持形式,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于2022725日前将探索中形成的经验教训及时总结上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由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厅养老服务处。省厅将选择能够体现政治性和群众性,具有可持续发展和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成功做法,形成农村互助养老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供各地学习借鉴,并选择确为切实可行、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典型做法在全省总结推广。

以上所有需要上报的材料,请按要求上报市局养老服务邮箱smxllwbgs163.com

附件1.农村养老服务量化任务表

2.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乡镇特困供养设施转型区域

养老服务中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68

附件1

农村养老服务量化任务表

单位

名称

县级特困设施建设任务数

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数

省定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任务数

三门峡市

湖滨区

1

3

1

陕州区

1


2

渑池县

1


2

卢氏县

1

6

2

义马市

1

2

0

灵宝市

1


2

附件2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乡镇特困供养设施转型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

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由于传统养老观念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就近养老和居家养老是农村老年人的主要选择,乡镇特困供养设施(以下简称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多余床位或提供养老服务,可以快速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缓解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矛盾,弥补敬老院入住率较低和经费不足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和《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精神,现就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养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全面构建兜底服务、基本服务、普惠服务并存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满足农村老年人对安度晚年生活的美好愿望。

二、转型要求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要在首先满足本区域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委托运营、承包经营、联合运营等方式,把多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对分散特困人员和留守老人开展定期巡视、关爱活动等服务,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全托、日托、康复训练、辅具租赁、护理技能实操培训,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

根据《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要求,2025年底,全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要达到60%。为完成这一目标,2022年全省要完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200家,本着切实可行、实事求是原则,辖10个(含10)以上乡镇的县(市、区)至少转型2个以上的乡镇敬老院,辖9个(含9个)以下乡镇的县(市、区)至少转型1个,具体转型的乡镇敬老院名单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并上报,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各地要立即开始完善设施设备,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项目,确保成功转型。以后,省民政厅将根据推进情况,每年确定各地转型养老服务中心数量,确保2025年底前,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基本条件

乡镇敬老院拟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必须按照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要求,全面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同时,还要根据服务功能和服务项目,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政治素质高,热爱、安心养老服务工作,原则上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60岁以下。任职前必须参加任职培训,学习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职业道德、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技能,并不断学习提高。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规定比例配备,并根据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需求适当增加。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掌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技能。

()床位规模应在满足本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养老和功能拓展等实际需要统筹考虑适当增加,床位设置和建筑面积原则上符合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规定的二级以上标准(120张床位以上)并有能满足区域养老需求的富余床位。

()有与服务项目和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才和服务管理能力。对分散特困人员和留守老人的定期巡视关爱活动,原则上应每3个月至少开展一次。

()供养机构厨房应当满足全院人员及拓展服务对象的供餐需要,清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完善有效,膳食服务提供者健康证持有率应达到100%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建设要按规定配置配齐相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和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和各类应急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1次消防演练,每半年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

()依照卫健部门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建立相应的医疗护理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感染控制工作小组,制定并实施机构内感染控制预防、报告和处置等相关制度。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经费保障、技术和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全面解决乡镇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中面临的难点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要始终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的集中领导,所属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积极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在资金,政策、运维等方面予以支持,履职尽责、指导帮助。二是营造良好环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农村养老方面的政策文件,要将法治意识和法制思维贯穿于转型的整个过程中,通过完善的政策措施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鼓励、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入养老服务发展,激活社会资本参与热情,增强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支撑作用,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财政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项目、养老设施的项目支持,加大对特困供养设施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资金支持,不断完善政府补助、个人(子女)缴费、慈善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解决好可持续发展问题。四是强化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才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为失能老人家庭成员开展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填写前,请先点击登录提交按钮,进入相应页面后再填写。之后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建议内容
*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