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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交办的网民赵会娥反映“年纪大,低保被取消,生活困难”的信访件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三门峡市民政局要求灵宝市民政局调查处理。灵宝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人,会同河南文峪金矿工会对赵会娥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现将赵会娥低保取消一事情况说明如下: 一、赵会娥及子女基本情况 赵会娥,女,1952年10月出生,系河南文峪金矿已故退休职工程志龙之妻,无业。现每月领取遗属生活费220元,长期在老家陕西省富平县生活。2011年11月纳入低保,每月领取低保金215元,2021年2月低保复核发现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依规取消了其低保待遇。 赵会娥有儿女4人,具体情况如下: 长子程勇,1973年5月出生,现在豫灵镇经营服装店。 次子程小红,1975年6月出生,离异。因车祸致大脑受伤,无劳动能力。其女儿程玲,2000年7月出生,2021年7月大学毕业。二人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现每月领取低保金840元。 三子程静,1977年10月出生,现在中国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华泰龙公司从事铲车驾驶工作,月收入约7000到8000元。在陕西省西安市区购有住房。 女儿程梅,1971年出生,打零工。 二、低保复核情况 2020年12月8日至15日,灵宝市民政局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了复核。 经核查,赵会娥长子程勇、三子程静、女儿程梅均有完全赡养能力。按照《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相关规定“从事短期工、季节工、临时工、零工的人员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个人月收入按当地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在校就读学生除外)且不主动就业的,其个人收入按当地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赡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一般将其收入高出部分的50%,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计算”。赵会娥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合计应该给付的赡养费远超出低保标准。因此取消了赵会娥低保待遇。 调查结论,灵宝市民政局已经电话告知赵会娥。
2021-08-26 16: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