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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豫民〔2022〕4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民〔2021〕7号)、《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民〔2024〕25号)规定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按照《三门峡市民政局等19部门关于转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三民〔2021〕71号)执行。 依据《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办〔2021〕1号),三门峡市已于2021年9月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申请程序: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出具诚信承诺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乡镇(街道)要根据申请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申请救助的类型,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需要准备的材料,适当简化申请材料和受理程序,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审核确认。申请人履行授权核查收入、财产、支出等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后,由乡镇(街道)提交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审核工作,提出初步确认意见并在申请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确认为救助对象并同时在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调查,并进行民主评议。 原则上,低保申请审核确认工作应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存在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2024-08-12 17: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