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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0 15:31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拟订全市社团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市性社团和市内跨县(市、区)社团的登记管理;研究提出本市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拟订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市直单位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国防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落实情况;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的评定、调整;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含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县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5.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协调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6.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检查和监督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

7.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督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指导对外地区的社会捐赠等对口支援工作。

8.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办法,负责审核申报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等工作;拟订全市地名管理办法;承办标准地名发布的具体工作,提供地名信息;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9.研究提出全市加强及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订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

10.勘定和管理我市有关省际、市际、县际行政区域界线;参与省市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参与指导县(市、区)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向市政府提出界线勘定建议。

11.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牵头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13.指导全市殡葬事业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牵头负责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5.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利基金,监督县(市、区)福利基金的使用。

16.负责全市民政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加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外事活动。

17.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内设机构13个)和2个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7个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组成,其中纳入预算管理单位13个(含局机关),未纳入预算管理单位3个(三门峡市公墓管理处、三门峡市救灾扶贫服务中心和三门峡市复员退伍军人转运站,均为自收自支单位)。

三门峡市民政局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12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民政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救助管理站

3、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

4、三门峡市殡葬管理所

5、三门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6、三门峡西军用饮食供应站

7、三门峡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8、三门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三门峡市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10、三门峡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1、三门峡市仪馆

12、三门峡市康复医院

13、河南省三门峡市有奖募捐委员会

 

                    第二部分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收入总计9309.47万元,支出总计8485.7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264.09万元,提高32.1%;主要原因是;支出总计增加1161.08万元,提高15.9%,2017年比2016年收支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康复医院、殡仪馆、福利院基建收入和支出增加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收入合计930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1.64万元,占74.6%;上级补助收入114.31万元,占1.2%;事业收入2206.93元,占23.7%;其他收入46.60万元,占0.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支出合计848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8.98万元,占78.7%;项目支出1806.80万元,占2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6941.64万元,支出总决算5909.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45.65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康复医院、殡仪馆、福利院基建拨款增加;支出总计增加878.35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康复医院、殡仪馆、福利院基建支出比2016年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1.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73万元,增长1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51万元,占90.8%;医疗卫生支出279.05万元,占7.1%;农林水支出5.18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80.63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95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财政预留户资金、追加预算资金,二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财政下达资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5.99万元,支出决算为6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增加,追加经费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较晚,因而有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88%。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财政预留户资金、追加预算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年初预算批复较晚,因而有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追加经费支出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后半年人员工资执行提标后新标准,追加经费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59万元,支出决算为3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工资追加经费支出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4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工资追加经费支出所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5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缴养老保险金追加经费支出所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只包含遗属补助经费,决算数包含遗属补助和追加的死亡抚恤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在财政预留待分配户预留,年初预算没有包含此项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在财政预留待分配户预留,年初预算没有包含此项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也不包含市财政预留户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3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也不包含市财政预留户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7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也不包含市财政预留户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6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追加的基建拨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6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工资追加经费支出所致。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下达较晚,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2.83万元,支出决算为43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追加经费拨款。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追加经费拨款。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有在职人员退休,不再缴纳医疗保险金,因而支出小于预算数。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21万元,支出决算为5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中办理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金,因而支出小于预算数。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追加经费拨款。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2.45万元,支出决算为8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中办理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因而支出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56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含军队离休人员工资91.3万元)、退休费(含军队退休人员工资361.17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计167.54万元全部用于民政服务对象)救济费(计165.63万元全部用于民政服务对象),医疗费(计265.83万元全部用于民政服务对象)、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6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84万元,支出决算为42.62万元,完成预算的67.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69万元,完成预算的7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32.8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62万元,下降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出国(境)任务,因而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7万元,下降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万元,下降2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5.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69万元,占8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4万元,占8.7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三门峡市民政局系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9个、来访人员4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三门峡市民政局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门峡市民政局在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增加0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54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万元,公用经费354.81万元;项目支出1417.87万元,其中一般项目支出213.7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204.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年末结转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到合同支出结算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3万元,比2016减少29.12万元,降低17.82%,主要原因2017年单位压缩开支所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三门峡市民政局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总表:河南省三门峡市民政系统决算公开(1)(2)(3).XLS       

其中: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