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内设机构13个)和2个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7个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组成,其中纳入预算管理单位13个(含局机关),未纳入预算管理单位3个(三门峡市公墓管理处、三门峡市救灾扶贫服务中心和三门峡市复员退伍军人转运站,均为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拟订全市社团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市性社团和市内跨县(市、区)社团的登记管理;研究提出本市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拟订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市直单位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国防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落实情况;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的评定、调整;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含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县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5.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协调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6.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检查和监督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
7.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督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指导对外地区的社会捐赠等对口支援工作。
8.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办法,负责审核申报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等工作;拟订全市地名管理办法;承办标准地名发布的具体工作,提供地名信息;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9.研究提出全市加强及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订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
10.勘定和管理我市有关省际、市际、县际行政区域界线;参与省市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参与指导县(市、区)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向市政府提出界线勘定建议。
11.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牵头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13.指导全市殡葬事业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牵头负责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5.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利基金,监督县(市、区)福利基金的使用。
16.负责全市民政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加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外事活动。
17.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决算单位构成
1、民政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救助管理站
3、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
4、三门峡市殡葬管理所
5、三门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6、三门峡西军用饮食供应站
7、三门峡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8、三门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三门峡市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10、三门峡市殡仪馆
11、三门峡市康复医院
12、河南省三门峡市有奖募捐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年收入总计7045.39万元,支出总计 7324.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87.95万元,下降3.9 %;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减少三门峡市公墓管理处1个单位;支出总计减少2.3万元,单位减少,支出基本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出基建项目比2016年支出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年收入合计704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5.96万元,占73.8%;事业收入1545.34元, 占21.9%;其他收入304.09万元,占4.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73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65.63万元,占71.9%;项目支出2059.07万元, 占2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195.9万元,支出总决算5031.3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3.9万元,下降1.8 %;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一个决算单位;支出总计减少467.54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出基建项目比2016年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6.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2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59.05万元,下降19.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6.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2.92万元,占96%; 医疗卫生支出71.9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9.57万元,支出决算为358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财政预留户资金、二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财政下达资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5.68万元,支出决算为32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后半年人员工资执行提标后新标准,追加经费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较晚,因而有少量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87.34万元,支出决算为8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较晚,因而有少量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年初预算批复较晚,另一方面是项目付款按合同进度付款时间到2017年,因而有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年初预算为12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后半年人员工资执行提标后新标准,追加经费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21万元,支出决算为7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后半年人员工资执行提标后新标准,追加经费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机关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发放,因而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2月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发放,因而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年初没有预算此项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只包含遗属补助经费,决算数包含遗属补助和追加的死亡抚恤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在财政预留待分配户预留,年初预算没有包含此项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在财政预留待分配户预留,年初预算没有包含此项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也不包含市财政预留户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1.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7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也不包含市财政预留户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较晚,因而有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49.8万元,支出决算为68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市财政追加的基建拨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4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出包含有2015年结转资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较晚,因而有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优抚对象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6.97万元,支出决算为4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中办理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金,因而支出小于预算数。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68万元,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中办理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因而支出小于预算数。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市级预留待分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3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8.6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含军队离休人员工资
91.3万元)、退休费(含军队退休人员工资300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计43.03万元全部用于民政服
务对象)、救济费(计211.27万元全部用于民政服务对象),医疗费(计98.83万元全部用于民政服务对
象)、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
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
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42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万元,完成预算的4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06万元,完成预算的3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28.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2.39万元,下降4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5年、2016年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28万元,下降4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1万元,下降44.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06万元,占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8万元,占11.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
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期末,三门峡市民政局系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民政局系统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6个、来访人员4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三门峡市民政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门峡市民政局在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增加0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72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30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23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52万元,公用经费79.9
万元;项目支出1212.3万元,其中一般项目支出436.7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15.57万元。其中老年楼建设项
目年末结转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2016年末老年楼建设因环境治理等原因,主体未竣工,未到合同支出结算
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23万元,比 2015年增加15.9%,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
提标并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提标及晋级晋档工资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6万元,政府采购
工程支出775.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
额的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三门峡市民政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
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
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
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政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三门峡市民政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机关的项目支出。
(三)拥军优属(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开展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
和地名管理支出。
(五)部队供应(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支出。
(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
福利、社会事务等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死亡抚恤(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死亡职工家属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十)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对市区符合条件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优抚支出(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二)退役士兵安置(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十三)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对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十四)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
管理机构对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十五)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等支出。
(十六)儿童福利(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殡葬(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殡仪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八)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九)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方面的支出。
(二十)临时救助支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
救助及救助管理机构运转支出。
(二十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一)精神病医院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康复医院的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医疗
保险费支出。
(三)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对市区1-6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补助支出(三)住
房公积金(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三门峡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
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
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第四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1-8)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