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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2012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民〔2012〕71号)
发布日期: 2012-09-12 17:22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2012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民政系统2012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三门峡市民政系统

2012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工作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三门峡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政办[2012]3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的方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专项治理工作

1、巩固庆典、论坛、研讨会专项成果。深入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论坛、研讨会工作,严格执行报批程序,认真完成市政府纠风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科室:办公室  监察室  民间组织管理科

2、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积极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等方面工作。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3、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科室:救灾科  规划财务科

(二)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

1、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责任分工明确,考核办法科学有效。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民政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紧紧贴近民政职能,广泛开展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认真解决民政系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和多头审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廉洁的服务。

2、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民政系统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贴近民政工作职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按照市政府纠风办要求,认真做好民政系统重点科室和基层站所评议工作。

3、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制定市民政局上线工作方案,落实“主要领导”上线制度,做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确保市政府纠风办与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将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好纠风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媒体和利益相关方面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

(三)加大治理力度。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漏洞,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努力清除滋生不正之风的条件。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