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0日
附件:附件.docx
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
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抓牢抓实抓好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推进普惠养老高品质发展,根据《中共三门峡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三纪办〔2022〕19号)的要求,结合《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豫民文〔2022〕95号)、《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民政系统福彩公益金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民〔2022〕31号)及《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推进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工作专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民文〔2022〕23号)安排部署,在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真心实意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县级民政和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始终把抓牢抓实抓好养老服务民生实事和推进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在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对人民群众担心什么、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整治什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和烦心事。
(三)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将集中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与完善制度、促进管理贯通起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政策制定、行业主管监管作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既严肃查处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集中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实现主管监管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
重点整治公办养老机构资产闲置、资金沉淀以及虚报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查处和整顿在伙食、生活照料等方面侵害集中供养老人生活待遇保障权益问题;整治公办养老机构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二)整顿养老机构收费不规范、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
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按定价标准收费;整治养老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实行“会员制”的养老机构违规收取和使用会员费问题。
(三)开展养老服务资金专项监管
省级层面紧盯2022年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落地落实,市县层面紧盯各项养老服务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聚焦资金分配“最初一公里”,打通有效落实“最后一米”,对养老服务各项资金的分配、拨付、支出以及项目实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监督,推进养老服务资金规范使用、安全使用、高效使用、廉洁使用,整顿干部作风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工作举措
集中整治工作自2022年4月中旬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2022年4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5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6月、9月中旬形成阶段性报告,12月底完成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管监督,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一)深入动员部署(4月底前)。采取适当方式传达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全市集中整治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部署,做好思想动员,督促指导各地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开展全面排查(5月底前)。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协调,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市县民政部门围绕集中整治重点任务,对本辖区本系统养老服务管理领域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情况,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
(三)重点督查抽查(6月至11月底)。市民政局根据自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问题快速查办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针对问题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部门,统一组织力量开展重点督导抽查,做好成效评估。
(四)坚持应查尽查。全市民政系统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拓宽线索来源,主动发现排查问题,接受群众举报,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移送机制。对调查摸排的问题线索应查尽查。集中整治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问题线索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集中力量进行查办,依规依纪查办问题,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形成长效机制。6月16日、9月16日之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12月8日之前,要梳理归纳、总结分析形成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县级民政部门牵头汇总报市民政局。要坚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注重分析剖析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制度缺失和监管难点,把集中整治和长效治理结合起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真挚情怀和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充分认识到养老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二)坚持分步推进,务求工作实效。要按照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明确职责定位,梳理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促检查,一抓到底,以点带面,总结经验,稳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向全市覆盖。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三)注重协调联动,开展督查督办。按照市纪委监委和省民政厅部署要求,成立全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定期不定期对养老服务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级民政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应职责,各司其职、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对集中整治工作消极应付、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约谈问责,责令整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基层执行到位、落地生根。
附件:1.三门峡市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表
3.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三门峡市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 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李立明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国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贾万英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南东岳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 阴明亮 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黄聪慧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史英民 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何英梅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邵 琼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副科长
闫琪丽 市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科,黄聪慧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表 | |||||||||||||||||||||||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 |||||||||||||||||||||||
序号 | 整治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整治的重点问题 | 整治时间及进度安排 | 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数 | 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 | 党纪政务处分人数 | 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 | 推动整改问题数 | 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数 | 制法纪检监察建议书数 | 追踪完成整改建议书份数 | 通报曝光 | 公布结果 | 追缴违规违纪违法资金数(万元) | 以案促改数 | 工作成效 | 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 备注 | ||||
批次数 | 案件数 | 人数 | 批次数 | 项目数 | |||||||||||||||||||
1 | 聚焦养老服务管理领域:开展养老服务资金整治。紧盯2022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养老服务重点项目,打通有效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整治公办养老机构闲置挤占、虚报套取、贪污挪用资金问题和侵害集中供养老人生活待遇保障权益问题,整治养老资金滞留、支出速度慢、使用不规范、绩效评价流于形式等问题,整顿养老机构收费不规范、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 |
填表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要求:1.本表格内容每月更新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2.有关数据中每一栏仅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带单位,如该项没有则填写“0”: 3.“公布成果”是指对社会公开发表的整治情况、整治效果等; 4.关于“工作成效”,重点填报采取的有效监督措施、查处的典型案例以及推动解决的具体问题、完善的制度机制、群众的切身感受等,不应单纯以职能部门的工作成效代替。 5.关于“存在问题”,只报当月新梳理的问题,如无可不报。 6.关于数据,填报本年度以来数据。涉及数据应当为全年累加数据,非当月数据。每月18日前将数据报送三门峡市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佳;联系电话:2182029;电子邮箱:smxllwbgs@163.com。 |
附件3 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地区 | 发现问题的单位 | 发现时间 | 问题领域 | 问题简介 | 整改责任单位 | 移交时间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领导 | 是否完成整改 | 整改成效 | |
1 | |||||||||||||
2 | |||||||||||||
3 | |||||||||||||
4 | 其他 |
填写说明:1.“问题领域”栏请对应《方案》中“整治内容”填写。
2.“其他”项可填写本地制定的《工作方案》中增加的整治项。
3.请于5月18日前报送三门峡市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佳;联系电话:2182029;电子邮箱:smxllwbgs@163.com。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