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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简报2013年第33期
发布日期: 2013-08-02 16:41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办公室       二O一三八月二日

 

“八一”前夕我市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从去年开始,我市实行新的义务兵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和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分别为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照这一政策规定,今年我市的农村和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均有提高,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最高达1098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最高达15552元。此外,各县(市、区)还对特殊地区服役人员、立功受奖的义务兵、进藏服役的义务兵进行补助和奖励。对进藏服役的义务兵,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服役期间个人受奖的义务兵,凡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荣立二等功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一次性奖励500元。截止7月31日,我市各地已积极筹措资金,为2269名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886万元、为509名立功受奖义务兵家属发放补助奖励资金26万元。(优抚科)

湖滨区民政局开展户外网络报灾模拟演练活动。时值“七下八上”主汛期,为进一步提高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该局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救灾装备,在各乡、涉农街道的农田水利设施现场举行了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网上报灾应急演练。现场主要测试了3G无线网络通信质量、灾情上报程序,确保灾情发生2个小时内、风雹灾害30分钟内能通过网络登录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灾情。同时,现场启动了民政与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灾情会商机制,做到统一灾情上报口径,避免数出多门。(湖滨区民政局)

开发区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6月份以来,该区民政工作人员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和《关于做好201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区工委、管委会领导汇报,组织召开会议,重新印发了审批表,补充了相关资料完善了认定程序,严格了申请、入户调查、信息核对、审核民主评议、审核结果公示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等环节工作,明确了村委会民政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提标任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发区)

产业集聚区义务兵家庭已足额领到优待金。该区经过认真细致的对象认定、标准核算、资金筹措、组织发放等工作,“八一”前夕,义务兵家庭已从民政部门领到2013年度优待金。该区44户义务兵家庭共发放优待金54万元,城镇和农村义务兵的优待标准分别为15552元和10980元,较好地保障了义务兵家庭的权益。(产业集聚区禹王路街道办民政所)

市救助站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为开展好这项活动,该站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街面巡查工作和救助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跟踪回访、教育矫治、技能培训等延伸救助服务;同时,通过流浪乞讨人员联席会议,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市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