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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公开承诺
发布日期: 2019-09-04 15:39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市民政局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依法行政,认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二、提高办事效率

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动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的来函、来电、来访,按相应规定一次性告知内容、程序和要求等;对手续和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材料。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符合条件、手续和资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办结,不得无故施延,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三、压缩办理时限

所有民政政务服务事项,除即办件外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进行压缩。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法定时限为6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30个工作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慈善组织认定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17个工作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地名命名、更名、登记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18个工作日;慈善表彰,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20个工作日;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现压缩为10个工作日;慈善信托设立备案、慈善信托重新备案,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现压缩为5个工作日;建设殡仪服务站及骨灰堂审批,法定时限18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90个工作日;撤销婚姻登记,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15个工作日。

、树牢宗旨意识

始终将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职责”,群众满意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标准”,把便民、利民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坚持文明服务,工作人员做到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礼貌待人,真诚办事,为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

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责任人:李立明

监督举报电话:0398-2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