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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8-03 16:46
来源: 民政局

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现就加强我市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引导广大群众破除婚丧陋俗,遏制不良风气,倡树新礼仪新风尚,净化乡风民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引领风尚,在充分尊重民风民俗的基础上,顺应时代发展,革除陋习,倡树新风;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群众自治,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征求群众对人员组成、章程制定、流程操作、标准掌握等方面的意见,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自助公益,不收费、不向事主索取报酬;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力戒形式主义。

三、目标要求

2020年底,全市农村红白理事会建成率达到100%;到2021年底,全市农村红白理事会进一步完善,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结婚登记率100%,平均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明显提升;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社会新风尚。

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

农村红白理事会是办理农村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是深化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的基层组织力量和重要载体。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婚姻和殡葬等相关法律规章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并将相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对辖区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重点

(一)倡导婚事新办村(居)红白理事会督促当事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助举办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合理适度消费,不盲目攀比。鼓励仪式从简,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慈善”婚礼等新型婚礼。自觉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借机敛财、低俗婚闹等。

(二)倡导丧事简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积极推行丧葬活动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适当压缩丧葬时间,简化程序,控制丧事规模,杜绝出大丧、办长丧。提倡节俭吊唁祭祀,不得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加强丧葬活动管理,禁止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禁止封建迷信活动。

(三)倡导殡葬改革。村(居)红白理事会积极做好殡、葬、祭活动全过程服务,倡树厚养礼葬、惜福珍重、慎终追远理念。帮助事主依法火化,在公益性公墓安葬骨灰,严禁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积极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选择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现代祭扫方式寄托哀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将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工作作为乡村文化振兴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宣传发动、集中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等手段,推动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丧习俗新风。要加大投入,有条件的地方要整合社会资源,采取多村共建、一场多用等方式,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设办事场所。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服务。

(二)党员干部带头。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发挥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结合乡村文化振兴行动等各项工作,深入宣传有关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婚丧新风。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做好舆论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把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农村移风易俗纳入本级乡村文化振兴专项行动、基层党的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范围,抓好日常管理、督导与检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当地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督导和考核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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