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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2-17 17:45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12月31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殡葬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19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推进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2019年8月23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随后召开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深化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起草的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首先,市民政局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接着,深入了解我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际,收集殡仪馆人员编制、火化设备等情况,收集各地公墓规划建设情况,收集各地惠民殡葬政策标准及落实情况,收集各地火化区划分情况,弄清我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现状,形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等23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并吸纳合理意见报经市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经过三年努力,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散埋乱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殡葬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殡葬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惠及全体居民。2019年,全市殡仪馆环保不达标火化设施,50%以上完成更新改造任务。2020年,全市殡仪馆火化设施全部达到环保标准,中心城区和50%的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包括骨灰公墓、骨灰入土纪念林、骨灰堂等,下同),火葬区的50%以上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2021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火葬区的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殡葬基础设施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更新改造殡仪馆现有基础设施设备,努力做到“十具备一确保”(殡仪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美观;告别厅设施齐全;火化车间安全达标;火化炉技术标准合格;冷藏设备清洁美观;殡仪用车满足需要;骨灰存放设施符合标准;队伍素质过硬;便民利民服务规范;信息化系统完备;确保基础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大力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原则,中心城区和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火葬区的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坚持从我市“五山四岭一分川”的市情出发,根据人口密度、耕地、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精准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

(三)保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将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建设经费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以及惠民殡葬补助、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所需资金纳入市、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县(市)要积极争取将殡仪馆新建(改、扩建)纳入国家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省市财政对县(市)组织实施的殡仪馆火化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按照每个6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补。

五、《实施方案》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黑头).pdf

《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红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