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峡市民政局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7日
三门峡市民政局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厅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0〕78号)要求,结合我局扶贫扶志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依托,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建立和完善村“红白理事会”为抓手,以推进移风易俗为着力点,以深化婚俗和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全面提升婚姻和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积极培育民政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规范治理运行,充分发挥其在扶贫帮困、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做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年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自立自强、孝老爱亲、勤劳致富、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中的积极作用。适时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
(二)推进移风易俗。配合市委宣传部,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散埋乱葬等现象,推动婚事新办简办、厚养礼葬成为乡村文化主旋律、新风尚。
(三)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和墓地建设。加快殡仪馆建设,原则上市本级、每个县(市)建设1个殡仪馆,加快更新改造现有火化基础设施设备,重点对殡仪馆危房和陈旧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基础设施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大力支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原则,建成市本级城市公益性公墓、渑池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和义马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灵宝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卢氏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全市火化区50%的乡镇每个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
(四)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强化殡葬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殡仪馆由政府建设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经营性公墓要在未开发建设、未销售的区域内至少划出30%的墓位用于公益事业,依法实行限价销售。建立完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殡葬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五)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通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惠民殡葬政策等措施,努力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在火化区,大力推行火化,除有国家政策规定外,遗体必须实行火化,积极推广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倡导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所有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原有经营性公墓新开发使用区域应符合节地生态安葬要求,鼓励使用可降解材料。
(六)探索实践“爱心超市”做法。配合市扶贫办等部门,加强有关慈善政策指导。支持各地探索实践“爱心超市”有益做法,坚持依法行善,推动精准帮扶、个性化服务、有效性救助。
(七)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等单位,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积极培育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在扶贫帮困、移风易俗、助学支教等方面作用,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规范治理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承担起相应责任,认真研究、精心部暑、亲自推进,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把工作做深做细、把任务抓实抓牢。同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应有贡献。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主动承接扶贫扶志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推进工作力度,加强配合协作,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扶贫扶志政策落实、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责任,按照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拟订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得力措施,加紧推进落实,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三项帮扶”工作开展,实施重点扶贫帮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扶贫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基层组织和贫困群众的真实需求,确保政策制定、工作安排切合基层实际;要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各地在扶贫扶志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作风建设贯穿扶贫扶志和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精准、作风扎实、管理规范。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单位,采取通报批评、专案督办、工作约谈等方式,迅速督促整改。
(四)注重舆论宣传。各地民政部门要在每月的30日前,向局乡村振兴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扶贫扶志成功经验、做法;要通过各种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宣传民政领域扶贫扶志政策举措和典型人物事迹,充分调动全社会关注、支持民政扶贫工作的热情,为民政系统扶贫扶志和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