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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7-17
标  题 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民政局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民〔2020〕66号
发布时间 2020-07-17 08:27
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民政局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17 08:27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峡市民政局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717

 

三门峡市民政局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厅2020年扶贫扶志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078号)要求,结合我局扶贫扶志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依托,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建立和完善村“红白理事会”为抓手,以推进移风易俗为着力点,以深化婚俗和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全面提升婚姻和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积极培育民政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规范治理运行,充分发挥其在扶贫帮困、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做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年底前全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自立自强、孝老爱亲、勤劳致富、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中的积极作用。适时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

(二)推进移风易俗。配合委宣传部,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散埋乱葬等现象,推动婚事新办简办、厚养礼葬成为乡村文化主旋律、新风尚。

(三)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和墓地建设。加快殡仪馆建设,原则上市本级每个县(市)建设1个殡仪馆,加快更新改造现有火化基础设施设备,重点对殡仪馆危房和陈旧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基础设施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大力支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原则,建成市本级城市公益性公墓、渑池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和义马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灵宝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卢氏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全市火化区50%的乡镇每个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

(四)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强化殡葬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殡仪馆由政府建设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经营性公墓要在未开发建设、未销售的区域内至少划出30%的墓位用于公益事业,依法实行限价销售。建立完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殡葬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五)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通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惠民殡葬政策等措施,努力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在火化区,大力推行火化,除有国家政策规定外,遗体必须实行火化,积极推广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倡导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所有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原有经营性公墓新开发使用区域应符合节地生态安葬要求,鼓励使用可降解材料。

(六)探索实践“爱心超市”做法。配合扶贫办等部门,加强有关慈善政策指导。支持各地探索实践“爱心超市”有益做法,坚持依法行善,推动精准帮扶、个性化服务、有效性救助

(七)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扶贫办等单位,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积极培育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在扶贫帮困、移风易俗、助学支教等方面作用,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规范治理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承担起相应责任,认真研究、精心部暑、亲自推进,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把工作做深做细、把任务抓实抓牢。同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应有贡献。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主动承接扶贫扶志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推进工作力度,加强配合协作,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扶贫扶志政策落实、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责任,按照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拟订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得力措施,加紧推进落实,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三项帮扶”工作开展,实施重点扶贫帮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扶贫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基层组织和贫困群众的真实需求,确保政策制定、工作安排切合基层实际;要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各地在扶贫扶志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作风建设贯穿扶贫扶志和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精准、作风扎实、管理规范。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单位,采取通报批评、专案督办、工作约谈等方式,迅速督促整改。

(四)注重舆论宣传。各地民政部门要在每月的30日前,向局乡村振兴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扶贫扶志成功经验、做法;要通过各种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宣传民政领域扶贫扶志政策举措和典型人物事迹,充分调动全社会关注、支持民政扶贫工作的热情,为民政系统扶贫扶志和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