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达标活动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尤其是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督导问责等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我局按照省防火委印发的《全省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了《三门峡市民政系统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落实。
2020年10月9日
三门峡市民政系统深入推进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民政厅(豫民明电〔2020〕7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以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有力、责任链条清晰、制度标准完善、风险预警准确、监管手段智能、综合保障到位的良好格局;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现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1.完善责任体系。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职责和业务清单,将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2.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査巡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根据风险研判和形势发展,适时对制度内容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
3.完善标准体系。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MZ/T025-2011)等国家和行业标准。民政服务机构要按照标准,配齐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和更换,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4.健全治理体系。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査和火灾情况,每半年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和民政服务机构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査找问题和不足,研究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指导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査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做到安全自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5.使全督导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宣传培训、警示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对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其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黄任。
(二)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
1.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严格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对消防安全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水平,筑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线。
2.提高员工消防素质。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岗位职责等纳入消防安全培训内容。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家讲座、实地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消防安全知识竟赛等方式,组织全员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全方位提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素养,使其成为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
3.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鼓励各地探索运用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智能化防火设备,逐步建立可视化消防安全监控系统,提高消防监管精准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要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4.提升综合保障能力。要将消防安全管理所需各项费用列入部门年初工作预算,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督査力度,提升消防工作综合保障水平,保障人员消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更新维护、微型消防站运行等各项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底前,各级民政部门制定本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晰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措施等,制定运行机制、划拨工作经费,建立工作台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打造试点阶段。我局确定了市老年服务中心和市老年护理院两家单位为标准化试点单位,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选择2至3家民政服务机构作为试点单位,精心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2020年10月中旬前,确定试点单位,年底前完成试点单位打造。要加强与本地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加强对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支持和帮助。
(三)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底前,全省至少50%的民政服务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标准化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将定期对民政系统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年度考核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各级民政部门要守士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方法、进度、时限和奖惩等措施,坚持高标准推进、高效率组织实施。要结合不同民政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分类有序推进。要密切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配合,发挥其专业优势,定期协商、分析研判,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三)着眼常态长效,健全完善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高标准就是最大的节约”理念,通过试点先行、打造亮点、总结经验、固化制度,通过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实现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推动民政系统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地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民政系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统计表》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周佳
联系方式:0398-2182006
邮箱:smxsmzj@163.com
附件:民政系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统计表
附 件 民政系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统计表 | |||||||
单位: 填表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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