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团委、妇联:
现将《三门峡市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三门峡市委员会 三门峡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5月22日
三门峡市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疫情缓解、气温回升、暑期将至,未成年人溺亡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防溺亡工作已到了关键节点。近日,我市组织召开了2020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持续做好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树立“零发生”目标意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持续推动落实“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和强制报告责任,完善台账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关爱服务体系,提高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强化预防溺亡宣传教育,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及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工作职能增加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内容,并争取由地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各地领导协调机制调整情况要于2020年7月底前报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二)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夯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为处于监护缺失或监护不足状态的儿童选择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确保这部分儿童得到有效监护。
(三)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儿童主任。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岗位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定期走访,协助提供监护指导、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服务,不断提升关爱保护和保障水平。加强对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实现培训全覆盖。
(四)健全落实强制报告机制。会同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健全强制报告机制。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强化强制报告责任意识,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走访家访,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关爱服务。积极搭建平台,开放基层活动阵地,举办“四点半课堂”等公益性托管班,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放学后及假期托管问题。继续开展“情暖童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六个一”工程。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深入村(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监护指导、心理慰藉、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强化家长监护主体意识和家庭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提供场所等方式,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四、工作步骤
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从2020年5月开始,至2021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启动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动员部署,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抓好落实。
(二)深入排查阶段(2020年6月)。各地各部门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进行排查,要严格按照信息系统要求,逐户排查、逐项比对,务必确保信息全面、精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进行补充完善、动态更新,完善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等各项信息,切实做到该录入的儿童一个不少,重要信息一项不缺,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部建立台账,全部录入系统,全部纳入有效监管。排查期间发现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无户口等问题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对照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落实措施,限期整改。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改的,要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发挥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1月至3月)。各地各部门要抓当前、谋长远,把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防溺亡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控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进工作措施,高标准组织推动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工作难题,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将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所在村(社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重点管理之中,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四级信息报告工作网络,进行日常动态监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和帮扶。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宣传条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防溺亡宣传。借助“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増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家庭教育暖心公益行动、“暖心・牵手”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服务活动。让未成年人防溺水知识和自救常识入脑入心,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増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引导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各地民政部门务必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专项治理期间,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严格奖惩问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工作措施棚架的单位,严格实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坚决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