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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解读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2-17 17:44
来源: 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深化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民政局草拟了《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现制定解读方案如下:

一、解读内容

(一)总体要求经过三年努力,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散埋乱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殡葬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殡葬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惠及全体居民。2019年,全市殡仪馆环保不达标火化设施,50%以上完成更新改造任务。2020年,全市殡仪馆火化设施全部达到环保标准,中心城区和50%的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包括骨灰公墓、骨灰入土纪念林、骨灰堂等,下同),火葬区的50%以上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2021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火葬区的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殡葬基础设施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更新改造殡仪馆现有基础设施设备,努力做到“十具备一确保”(殡仪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美观;告别厅设施齐全;火化车间安全达标;火化炉技术标准合格;冷藏设备清洁美观;殡仪用车满足需要;骨灰存放设施符合标准;队伍素质过硬;便民利民服务规范;信息化系统完备;确保基础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大力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原则,中心城区和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火葬区的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坚持从我市“五山四岭一分川”的市情出发,根据人口密度、耕地、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精准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的格局,市委、市政府成立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各地相应建立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责任主体,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将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建设经费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以及惠民殡葬补助、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所需资金纳入市、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县(市)要积极争取将殡仪馆新建(改、扩建)纳入国家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省市财政对县(市)组织实施的殡仪馆火化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按照每个6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补。

二、解读途径

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解读材料通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公开发布。

三、解读单位

三门峡市民政局负责对《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解读。

联系人:王建康,电话:0398-2182006 

《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黑头).pdf

《三门峡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红头).pdf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2013